您好,欢迎访问成都市盛世领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!

PROBLEM CENTER

简易注销条件及流程说明

企业管理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10-28 09:39
一、 适用简易注销的条件
企业(包括有限责任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)申请简易注销,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:这是核心的条件。包括:从未开业经营、申请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,或经营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已在申请前全部清算完毕。不存在失信记录、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
未发生费用或已结清费用:如未发生涉税费用,或已完清所有应纳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。
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:全体股东或投资者需共同签署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,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。如承诺失实,全体投资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。
二、 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(负面清单)
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企业,不得申请简易注销,必须走普通注销程序:
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。
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。
存在股权(投资权益)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。
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、司法协助、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。
企业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。
简易注销期满后,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决定的。
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前需经批准的。
三、 简易注销流程(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)
第一步:内部决策与清算:公司召开股东会,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,并成立清算组(简易注销虽无需备案,但内部仍需进行清算工作,了结事务、清缴税款、清理资产)。
第二步: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:
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,选择“企业信息填报”。
选择“简易注销公告填报”模块。
完整、准确地填写公告信息,并上传由全体股东签署的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扫描件或照片。
公告期为 20天(此前为45天,现已缩短)。
第三步:公告期内等待异议:在20天公告期内,任何利害关系人(如债权人、政府部门)如对注销有异议,可通过公示系统提出异议。若无人提出异议,则公告期满。
第四步:办理注销登记: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,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,申请办理注销登记:
《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》。
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(原件)。
营业执照正、副本。
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。
重要提示:简易注销的核心是“承诺制”,强调企业自律和信用。如果企业在公告后、注销前被核实承诺失实,登记机关将依法撤销注销登记,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,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,并通过公示系统公示。因此,企业务必确保满足条件,诚信申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