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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清单

企业管理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10-28 09:36
公司章程被誉为“公司宪法”,是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、调整股东之间、股东与公司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核心文件。远超工商登记提供的范本,一份精心设计的章程是公司长治久安的基石。以下是一份超越范本的必备条款清单及其设计要点。
1. 总则与核心条款
公司名称、住所、经营范围:此为法定登记事项,需准确无误。经营范围建议在规范表述基础上,结合公司战略,预留适当扩展空间。
注册资本与股东信息:明确注册资本总额、各股东的认缴出资额、出资方式及关键的出资期限。新《公司法》要求五年内实缴,章程需据此明确每位股东的出资时间表。
2. 公司治理结构条款(核心自治区域)
股东会职权、召集程序与表决机制:范本仅列明基本职权。章程可细化:
表决权:是否严格按出资比例行使?是否可约定不按比例?是否引入AB股结构(需在股份有限公司中依法设计)?
决议通过比例:哪些事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?可否提高或降低特定事项(如对外担保、股权转让)的比例?
召集程序:明确通知时间、方式(如邮件、书面)、内容。可规定在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时,可免于召开会议而采取书面决议形式。
董事会/执行董事职权:明确董事的选聘、解聘程序,董事会职权范围。可设定特定交易(如超过一定金额的资产购置或处置)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。
法定代表人:章程可约定由董事长、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,并规定其任职条件和更换程序。
3. 股权相关条款(预防纠纷的关键)
股权转让规则:这是章程自治的“重中之重”。范本对股东间转让规定简单,对外转让赋予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。章程可深度定制:
细化优先购买权:如通知方式、行使期限、价格确定机制(如协商、评估)。
设定转让限制:如公司初创期可约定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,或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。
股权继承:明确自然人股东死亡后,其继承人能否当然成为股东?可约定需经其他股东同意,否则由其他股东按约定价格收购。
股权回购:除法定回购情形外,可约定其他回购触发条件,如股东离职、退休、与公司同业竞争时,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以约定价格回购其股权。
4. 特殊条款
公司僵局处理:约定当股东会或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时,如何打破僵局(如第三方调解、特定股东的表决权升级等)。
竞业禁止与保密:约定股东、董事、高管的竞业禁止义务和保密义务,保护公司核心竞争力。
总结:制定章程切忌照搬范本。股东应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规划,在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协助下,将各方的权利义务、风险分担、退出机制等核心关切以明确、可执行的条款写入章程,从而有效预防和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。